1. 任何一本清淨的論典都要具備「所為等四法」:
「《四家合註入門》翻到 76 頁,看第二段。在第二段裡仁波切講了『所為等四法』。說在造任何論的時候都要具備四法,如果不具備這四法的話,造論就沒有意義了。…… 就是『所詮、所為、究竟所為、係屬』這四個。任何一本清淨的論典,如果不具此四法的話,就不是清淨的論典。」
2. 《廣論》的「所詮」:
「從《廣論》這本論來說,所詮到底是什麼?就可以從前面說過的『圓滿教要勝教授』的『勝教授』,和『見已釋此大車道』這個『大車道』,來了知本論的所詮。那麼『所詮』到底是什麼?是總攝一切佛語心要,由三士道次之門完整宣說的道次第,就是本論所詮,這是第一個。」
3. 《廣論》的「所為」:
「『所為』要分的話還分『現前所為』和『究竟所為』兩者。『所為』到底是什麼呢?那時候雪域有很多修行人不懂修行的扼要,然後修行不完整,為了將這樣一切導入正道,於是就造了此論,這就是『所為』。……所以『故離智者歡喜道,圓滿教要勝教授,見已』,是為了悲憫這一切人,為了令教法清淨,這個是『所為』。在字面上,除此以外就沒有再顯示其他的所為了。」
4. 「現前所為」和「究竟所為」的區別:
*「間接的所為是什麼呢?將一切具緣的所化機依三士道次第引導而正確修持,這也是所為。原來是當時的那種狀況下修行人所走入的歧途,為了將他們導入正軌所以造的。…… 對機是很廣泛――一切具緣的所化機。」
*「『究竟所為』是什麼?…… 依三士道次第修行後,現證究竟無上圓滿正等菩提,這就是究竟的所為。因此宗喀巴大師說:『我心全然遍勇喜。』……看到這麼清淨的所為,到究竟所為――安立一切所化機於圓滿菩提道,這是一個非常非常令人振奮和歡喜的事情。」
5. 《廣論》的「係屬」:
「『係屬』,是指依著所詮成辦所為,依著所為成辦究竟所為,這就是係屬。在論典中並沒有明文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