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教是因,結修的果:
*「由於教理的認識,照著教理的認識去做才能夠修行。」
*「『教』正確的理解是什麼?……事實上教正法是讓我們對一切的存在有一個正確的認識」。
*「教理是改變我們原有的認知,對吧?有一個新的認知。這個新的認知是佛教給我們的認知。那沿著這個認知下去修,修什麼?修掉原有那些習慣。」
2. 修是因,結證悟的樂果:
*「反過來,修是因,證得那個證果的果是果,這個次第必然的。」
*「我們會在教法裡邊學到比如說要守五戒等等,要守菩薩戒,教導我們不殺生,然後我們就會斷除對有情造作的殺業。」
*「為什麼要修呢?因為它會感果啊!如果感樂果就不用修了,它是苦果呀!所以要把苦的因、苦的果修掉,去種樂因、結樂果。」
3. 建立對教理的認識需要長時的學習:
*「教理實際上是非常重要的,能夠重塑我們對自我乃至對這個世界的認識」。
*「對中觀見的學習、對業果的薰習、對三寶功德的認知、暇滿、菩提心等等,這些都要超長時間的教理的學習。」
4. 破斥沒有改變認識之前,不能照著規矩做的邪宗:
我們依著教理的抉擇來到修學道場,目的就是要把世間的習氣拿掉。但是開始學法之後,不論是守持戒律,學習三士道乃至五大論的教典等,皆須長時的學習。如果要等到全部的法類學懂了才去做,無常或老死不知何時到來,假如那時還做不到就太晚了,因為即使懂了也來不及修正習氣,反而變成三世怨,那就很可惜。這就好比家有家規,交通有交規,社會有法律,如果要等到世間共同規則都弄清楚再遵守的話,那我們所處的環境就會變得很危險,乃至於無法待下去。
5. 教正法與證正法互為因果:
修就是要把所聞思的教正法不斷重複地去驗證,聞思之後要去實修。我們聞思多少就努力去做多少,不一定要等到所有的教正法都學完才開始去實踐。如此我們就會不斷地修改原本的習慣,繼續深入。因此教正法和證正法有先後次第,同時互為因果。透過不斷地深入、不斷地驗證,我們會更想要去實踐、學習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