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做任何事情必定認識因、果:
「『做任何事情必定認識因、果』容易不容易?不容易在哪裡?我們是認識因果難嗎?是不是?重點是認識因果難,對不對?」
「我們找的是因果嗎?我們找的是看起來是那樣的東西。不會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一定要認識因果、認識業感緣起──因果見,業果見。這件事是會被忽略的。」
2. 我們平常跟人家講的是什麼道理?
「現在我們平常動不動就跟人家講道理,就是我這個有道理,他這個沒有道理。對不起!我們凡夫的道理,你講凡夫可以,跟人家打官司你可以打勝,講佛法的話你會下地獄,原因就在這裡。這個很重要的一個概念!」
3. 認識業果法則,就會為自己乃至蒼生負責:
若能認識業果,就會知道「業決定理」,一切的快樂、痛苦皆來自於我們所造的善惡業,「所發樂受,一切皆是從先造集善業所起。從不善業發生安樂,無有是處。」由此就會知道,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上,一切取決於自己的造業,就會開始為自己負責,乃至為天下蒼生負責。
4. 正確看待自他感得的果報,將護有情:
從異熟、等流及增上的角度,都能觀察到我們的造業。因此看到別人好的果報,要了知、隨喜、效學他曾造的善業;反之,看到別人有不好的果報,則要警惕自己,避免造下同樣的惡業,進而發心幫助對方。要正確看待自他感得的果報,更要在對境的當下提正念、種正因,尤其面對到有情時,不要因為一己私欲,或不小心、不在意而傷害到有情;而要努力將護有情心,減少自己造惡,也減少有情的痛苦。
5. 對境當下認識因果、提持正念:
認識因果就會知道:糟糕的不是事情本身,而是我們對事情的糟糕看法。因為遭遇挫敗、痛苦等的當下,就應提持正念,堅持造善,從中獲得學習與成長,才能把苦轉成樂。但若失去正念,被感受及習性牽著走,就會造下更多的惡業,招致更多痛苦。但對境提正念很不容易,所以一定要長期依師學習,才能做任何事情都必定認識因、果,按因果如理行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