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前弘期苯教嫉妒佛教,結下朗達瑪滅法因緣:
藏地聖教的前弘期始於吐蕃王朝,經松贊干布開創,赤松德贊弘揚盛行,到赤熱巴堅改革文字,最後結束於朗達瑪滅法。期間赤松德贊王迎請靜命論師和蓮花生大師,樹立了清淨無染的教法,佛教開始在藏地廣弘。但藏地原本的苯教勢力依然強大,甚至殺害過幾位國王。對佛教在宮廷與寺廟的興盛,苯教勢力長期嫉妒、仇恨,也結下了日後朗達瑪破壞佛法之緣。
2.朗達瑪徹底滅法之過程:
朗達瑪在位5年,就對藏地佛法造成毀滅性打擊。他逼迫僧人還俗或者犯戒,否則就殺害之,使藏地全無出家人。此外,他還令人燒毀、破壞藏地所有經典,並破壞聖像。以致近70年間,藏地連釋迦牟尼佛教法的聲音都不存在,戒律也中斷。各個寺廟成為狐狗的巢穴,荊棘叢生,講經院成為了荒蕪,塑像也被乞丐們用來張掛帳篷跟水桶,各種不善業全部出現。
3.善巧迴向無上菩提,避免三世怨:
朗達瑪能有福報成為藏王,是因為昔日生為牛時,幫忙建佛塔造下了殊勝善業。然而,因為沒有正確的迴向,所以後世僅感得名利享樂極致的國王之位。同時,又因其辛勤付出,勞苦功高卻被人忽略,以致一念瞋心發下惡願,後世以國王之身滅除佛法。因此我們造集善業後,一定要善巧迴向無上菩提,避免造善業卻感得三世怨。
4.平等關懷周圍有情,不輕忽任何人:
朗達瑪的公案還提醒我們,在自己造集善業的同時,也要注意關顧周邊的有情,避免其因孤獨而心生不滿,甚至引發惡願。因此在承擔中,對角落族要普同關懷,常常稱讚、隨喜。乃至對動物也要用心照顧,因為它們也有思惟、有感受。同樣,當自己努力護持、承擔,卻被忽略而現起淒涼、孤獨感時,要注意檢查、守護自己的心念,隨喜自他善業,正確發願與迴向,千萬不要發惡願。
5.尊者慈悲超勝,方能興弘聖教:
朗達瑪滅法之後,面對藏地教法慘不忍睹的局面,智光王叔侄及當時的印度人都一致認為,在印度諸多大成就者中,惟有阿底峽尊者能在藏地重建道軌。因為尊者的慈悲心特別超勝,能關心照顧到每一個眾生,不讓任何人受到冷落,因此能讓有情都心生歡喜,發願護持佛教。所以我們要謹記、效學尊者「海納百川,有容乃大」的氣度。惟有以真心接納、關懷他人,方能真正興弘聖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