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謗法罪很重,要細緻判別:
「如果我們如理去辨別的話,也要曉得:哦,學這樣的、這個地方,這個是共聲聞的,這個共獨覺的。有一些人偏向這個,那麼就是屬於聲聞;有些人偏向那個,叫作獨覺。這我們要判別得清楚,曉得自己走上去,而不是以我們的執著——我這個對,你這個不對。你一起這個心,錯了,這個裡邊很細緻、很細緻。我們弄得不對的話,又不要去學了,那個又錯了。『若毀謗法,其罪極重』,很重啊!」
2. 執某個法類沒用,就是謗法:
﹡「佛陀所宣說的一切法都是為了補特伽羅成佛而宣講的⋯⋯全都是合理的,那如果你說它不合理就是謗法!」
﹡「有人說:『這是為菩薩講的,但是聲聞乘的不用學,因為對於聲聞乘它沒用。』『這是為聲聞講的,菩薩不用學,對菩薩沒有用。』這樣的話,就是把佛陀講的某一個法類執為是沒有用的,或者是應該棄捨的,或者說是不好的,這樣的想法就是謗法。」
3. 要注意我們的執著:
﹡我們的執著「就是『我這個對,你這個不對。』那你這個不對的『你』是指誰呢?就是大慈大悲的佛陀講的法呀!⋯⋯是為菩薩宣說的,為聲聞宣說的,如果說它不對,或者說我不要學了,那就是錯了⋯⋯就是謗法!所以,我們要注意的就是我們的執著。」
4. 佛說一切法,都是為了引導有情成佛:
佛說的一切法、每一個字,都是為了引導有情成佛,都是有用的,不能棄捨。對菩薩講的,並不代表聲聞行者不用學,因為他們最後還是得走向大乘,學菩薩行;為聲聞行者講的法類,菩薩不但要學,還需廣學,判別共與不共的部分,才能幫聲聞、獨覺回小向大。所以眼前看似沒有用的,並不代表未來用不上,要觀待緣起的道理,並留意自己的執著。
5. 謗法罪很沉重,要細緻辨析:
執著來自於個人的看法、見解,或是源於一種感覺、情緒。思考並保留空間辨析法義是需要的,但須依祖師們共同承許的方法,不能擅加個人的好惡。假如確定你不對我對,甚至生起「佛說的就是不對的!」的念頭,很顯然是已有定解,就是謗法。佛説那是很可怕、沉重的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