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認清界限,莫執某些法不應學而謗法:
﹡「若將前文所說,於法分別善惡,至『 此是為獨覺宣說 』等為因相,遂分判之而作是言:『 此是諸菩薩所應學,此者非諸菩薩所應學 』,是為謗法。」
﹡「巴梭法王的箋註中作了解釋,『 此者非諸菩薩所應學 』,如果這樣說的話就成了謗法!『 這是為聲聞乘人而說,我們不能修、我們不修 』,這種叫謗法」。
2. 若有謗法,速以三十五佛懺淨化罪障:
對佛所說的法生了棄捨想,「認為這不要學、那不要學、那不要學⋯⋯。那是不是根據自己一時的衝動,或者你覺得難,然後又不努力,就嫌棄佛法?這個在學習的時候自己要好自檢查,檢查出來就趕快要懺悔!三十五佛懺啊!可以淨化謗法罪。」
3. 謗法罪關乎生命苦樂,要學清楚,善加防範:
「經典雖然講的是一個道理,但這個道理絕對關乎我們生命的苦樂,不是跟現實生活隔得很遠。注意喔!因為它切入到你心裡的想法,你心裡的想法和你隔多遠?就是生命本身會遭遇的事情。所以一定要避開未來受大苦的這個可能性,要好好地把什麼是謗法罪學清楚,並且在三業上好好地防範,不要太隨意!」
4. 分享對謗法罪的認識是大善行:
研討課之後如果有善行點滴的話,「注意喔!不是用名聞利養心分享,而是給大家一個隨喜的機會,如果你看了一段謗法罪,在心中引起警覺,然後記住謗法的罪相它成立的這些因和界限,如果你複習一下這個,是不是善行點滴?這是點滴,還是一個汪洋大海?哪怕你只用五分鐘。所以善行好不好做呢?好做呀!就看你有沒有善巧度」。
5. 熟心相明取捨,則慧力增長,從樂趣勝樂:
﹡「『 想放棄 』到『 棄捨之 』,是不是一種心情你還沒有產生決斷?覺得『 佛法難 』和認為『 這個不需要修學 』還是有差別的。⋯⋯你是覺得難,你不是覺得它惡劣,不是要棄捨它」。
﹡「你檢查的時候,你這樣一直看、一直看,會不會增加慧力呢?會!判斷久了之後,我們對內心的一些想法,自己慢慢地就會了了分明。一旦對自己的心越來越熟悉之後,你就會成為一個強大的人!因為知道如何避坑,如何讓自己的心從樂趣勝樂!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