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/08/27 先教後證乃修行捷徑,教證圓滿是最佳自利

1.教正法和證正法是最佳自利的方式:
學尊者的傳記,就是為了啟發我們對於上師三寶的信心,可以改變我們生命中的不圓滿和痛苦。此處出現了「其身獲得功德事理」的自利,師父說自利又分兩個部分,教正法和證正法——現證的以及教理方面的。教正法是對自己最好的,證正法也是對自己最好的,自利不就是這樣嗎?最佳利益自己的方式。

2.法性悲憫,具有救護的功能:
從法的定義上來看——法性悲憫,具有從惡業中救護、從煩惱中救護、從痛苦中救護的功能。可以讓我在我法二執中焦灼和翻滾的心放在一個正理觀察的空地上,在正法中獲得休息,當自己憂慮的時候讓自己不憂慮等等,把我們的心從負有缺憾的種種現狀中救護出來。所以教正法和證正法可以完成對我自己生命最深刻的、最悠遠的、最究竟的利益!

3.學習教理就走在最正確的利益自己的路上:
學習教理的時候,我們心裡會有疑惑:「這是在修行嗎?這是在離苦得樂嗎?」其實,當我們聽聞佛法、背書、辯論、研討《廣論》的時候,就在用最佳的方式利益自己——圓滿自利,走在最正確的利益自己的路上。所以祖師大德一定要教誡我們深刻地、認真地學習教理。

4.如果沒有教,是不會有證的:
學了多年的教理之後,圓滿的見解充盈內心,糾正了我們多少可怕的錯誤,這些如眼目般的教理就是對我們生命的最佳饒益。所以就不用一邊學教理、一邊懷疑有沒有在修行了,問題是有沒有在認真學呀!一定要從聞、思、修,然後戒、定、慧,一點點地開始,這也是太多位的祖師為我們示現修行成功的一條捷徑!如果沒有教,是不會有證的。

5.幸福取決於教正法與證正法的深淺:
我們的相續會放在一個無限的時間軸上去看、去安立因果。那麼個人所獲得的福智等功德卻是從佛陀所宣講的教正法,和佛陀親證的證正法這兩點出發的。用現在的話來說:衡量我們的幸福指數。你有多幸福就看你教正法學多深、證正法證多深。你有多快樂是從這兩點直接出發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