沿著論典所指方向,去確認內心的所破

1.速疾緣法的標準是「猶如野獸乍聞聲」:
到了研討的時間,如果有很多讓你不能專心的事情,那麼我們要強迫我們自己,把自己的心拉到應該緣的法上,聽到法音立刻集中全部心力。那種狀態就「猶如野獸乍聞聲」,其他的所緣都不見了,只有法的所緣存在在我們的心中,或者耳畔。

2.抓到能讓自己速疾緣法的「生命線」:
亦如航母上飛機著陸時的「生命線」,可以讓你迅速從你攀緣的各種高空中,降落到聽法的大船上,然後載著我們去無上菩提。那條所謂的生命線到底是什麼?是上師的加持力?是我的信心?還是我的善法欲,還是什麼?你有沒有抓到那根繩子?有沒有看到?

3.我們「懂了」的,只是文字的世間意義:
我們懂得這個文字,就是我們以前在世間上面所認識的這個意義,於是你認識的是這一點,真正派上用場的也是這一點。你所看破的,世間的一個標準是看破了一點,所以比起沒有聽見這兩個字,或者沒有經過這兩個字提醒的時候,稍微好一點。

4.我們並沒看到文字所詮的心相:
文字所詮的應該是我們的心。它這裡邊有很多細緻的內心相狀,需要我們嚴格地沿著論典所指的方向,去確認內心的所破是什麼。這個所破,沒有善知識的指導通常看不到!有一句話說:「只是著在文字相上」;但能著在文字相上,至少還聽了文字,比沒聽還好。

5.沒看到心相,根本不可能真的懂:
佛法真正要你的看破,你看破了嗎?答案是肯定的——沒有!當然,看也沒有看見,你放得下嗎?根本放不下!因為你沒有看破、沒有放下,所以你也不得自在。可是我們偏偏自己說:「懂了、懂了!」,自己覺得學到了,所以這個學到的真正說起來不是佛法。

6.看到心相,還要設法對治,方能放下:
文字上懂了之後,你要順著文字的那個方向去看內心所指的行相,去看問題是什麼。看得見之後,要設法讓放不下的那個煩惱,或者痛苦、憂悲苦惱、焦慮等等情緒,瞋恨、貪心,要想法用理路說服它也好、用什麼說服它也好,讓它經過對治!然後,放下是對治的結果。

5. 次第是先後、是從因到果:
所以與其蒙著頭走,不如停下來先弄清楚次第,再往下走。所有的事一定有次第,沒有一件事例外,因為次第就是先後,是因到果的關係。而我們沒辦法跳出因果的攝持,所以一定要照次第走,才能達到我想要的目標。否則憑感覺亂走,感得的果報就很混亂、痛苦。

6. 不經思惟就承許,不可能修上去:
按照聞思修的次第,在跟著師長聽聞學習後,下一步就是思惟。若不經思惟就很快承許,是修不上去的。因為你要修的話,一定要透過思惟在內心形成定解,對到境界時,方能明現正知見、明辨取捨。否則,取捨錯誤,種下的都是惡因,又怎麼可能感得樂果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