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/08/22 認識貪相打擊我愛執

1. 貪念就是索求的無底洞:
苦因不是別人給的,是我們自己內心有貪瞋癡。其中,貪就是一種不滿足,像無底洞一樣,怎麼填都填不滿的內心狀態。我們可能認為渴求他人的關心、感恩與認同等是正常的心理需要,不屬於貪。但不管是念頭還是物質,只要我們內心對其隨逐耽著,如油著布,難以分離,就是為貪煩惱所攝。其中又包括兩種狀況,一是內心有短暫的滿足,但過了一段時間,好像需求又來了;二是因為沒有得到,內心有隱約或明顯的失落、痛苦。這些都是貪的行相。

2. 換位思考,變惡因為善因:
當想要而得不到的時候,我們內心會越來越饑渴,最後就產生抱怨、瞋恨等可怕的情緒。但事實上,我們希望得到的,對方也希望得到。所以我們想要什麼,就先給出什麼;想要與什麼樣的人在一起,就先去做那樣品性的人。透過換位思考,我們就可以把這種饑渴變為行善的因,而不是作惡的因。

3. 修習自他換,打擊我愛執:
換位思考是修自他換的基礎,而自他換是打擊我愛執的利器。無始劫以來,我們都習慣以自我為中心,認為自己的習慣、想法、喜好才是對的,別人只要與我不一樣,就覺得他很奇怪;只要不順我意,我就生氣……這樣的我愛執是眾苦之因,所以菩薩在呼吸間都在修自他換,把別人不好的歸自己,把自己的好處給別人,以打擊時時以我為中心的我愛執。

4. 知貪為苦因,善觀貪行相:
生命中有很多的美好,可是因為貪欲的驅使,我們總是不滿足,內心處於一種索取、耽著、焦灼的痛苦狀態,這樣的貪欲就像烈火、像大水一樣,會毀壞所有的美好,並且還會感得來世慳吝心的可怕果報。我們知道了貪是苦因,就一定要看清楚貪的行相,比對內心,觀察自己對什麼比較貪,進而透過練習自他換、培養供養別人的習氣等方式刻意對治。